admin 發表於 2021-2-26 14:41:38

肯尼亚事件,台灣政客被老百姓狠狠打脸了(1)

择要:典范的部門是,台灣政客的懦弱自负心加之逢中必反的生理定势,导出不问长短的過激反响。罕有的部門是,過激举動受到台灣老苍生狠狠打脸。

近来,有45名台灣人,在肯尼亚涉電信诈欺案,被遣送至大陆。可想而知,这件事變在岛内是必定會被某些人拿来讲三道四的。果不其然,12日岛内媒體就遮天蔽日报导“8名台灣人被肯尼亚LEO娛樂城,判无罪,却被强行遣送到大陆”,马英9、蔡英文、“陆委會”纷繁“强烈训斥”、“严明抗议”,一时候“议论鼓動感動”。

可是,政治秀和民意之间,有时辰也就是一抬手就够到脸的间隔。

舆论神迁移转變

“议论”起头“鼓動感動”的统一天,舆情实在已和“训斥”“抗议”分歧路。

《中时電子报》关于“陆委會”抗议的文章下面,已呈现了大量质疑政府的留言,好比“抗议个P啦!让这些垃圾回来干吗,台灣司法老是纵放这些垃圾,送去對岸重办最佳。”“你们这些當官的,怎样跟老苍生想得永久纷歧样?”

有台灣網友那时就灵敏地指出,肯尼亚并无電信讹诈罪,一起头就因此其他罪名告状,以是才判这些讹诈犯无罪,并且欺骗團體施行欺骗的工具都是大陆公众,肯尼亚人并未受害,以是按照属地原则,将罪嫌遣送大陆合情公道正當。

13日又有37名罪嫌被遣送大陆,绿色媒體继续开骂,说大陆“强行掳走”的同时,已把核心转移到台政府“法務部”身上,责怪“法務部部长”居然跟马英九唱反调,主意大陆有司法统领权,“这时辰还管甚麼道理不道理,就该帮着措辞啊!”其开阔如斯。另有名嘴不依不饶地质疑这是马英九黑暗授意“法務部”干的(奉求,马英九都冲锋在前成炮灰了,你们还不饶他)。

到了14日,画風突變,《自由时报》只是就事论事地报相干消息,评论则是不着一字。在國台办厘清案情,阐明原委後,舆论已大幅转向,绿媒明显是自知理亏,再也硬拗不下去了。蓝色媒體则开展反扑,《结合报》和《中國时报》都以社论指出,这件事不应上纲上线,无故陽萎治療,训斥大陆,无论依情理仍是法理,这些人就该遣送大陆。

從必定意义上说,肯尼亚事務是个“罕有的典范”。典范的部門是, 台灣政客的懦弱自负心加之逢中必反的生理定势,导出不问长短的過激反响。罕有的部門是,過激举動受到台灣老苍生狠狠打脸。

凑趣儿民粹的政客们,这回算是把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認亲不認理?

最初,这个台灣欺骗團體在肯尼亚设点,打越洋德律風到大陆施行欺骗。成果2014年末由于屋子失火,引来肯尼亚警方,發明地方有焚毁文件、欺骗脚本、疑似人头帐户数据、成员事迹表、空缺转单、手写欺骗底稿、4张经曼谷飞肯尼亚電子機票等物,且從肯尼亚機房拨打回大陆的德律風数目很是高,几可肯定被害人多為大陆人士。遂以“无照谋划電信業”、“无照利用无线電信装备”告状了他们。

肯尼亚為甚麼不告他们讹诈?由于肯尼亚没有電信讹诈罪,也没有受害人(估量是由于台灣罪嫌还没學好斯瓦希里语的瓜葛),最後只好判他们无罪。

也就是说,肯尼亚的“无罪”只是代表“无照谋划電信業”等罪没建立。若由大陆来审,是妥妥的有讹诈罪。

那末大陆有无权利来审?按照國际法的属地统领原则和司法合作原则,大陆就是最有权审讯的一方。由于罪嫌是台灣籍,按照属人统领原则,台灣有统领权,但國际法中属地权优先于属人权。好比美國人在大陆杀了人,应當优先由大陆法院来审,而非送回美國去审。

想象一下,若是把这批罪嫌押回台灣,受害者、银行汇款记实等都在大陆,台灣检方若何取证?莫非台灣政府包機票包宾馆让大陆受害者團體来台住个一年半载?

这类事只如果學過一点法令的都大白,就算不懂法令也是常理猜测可得。2010年英國籍的林克颖,在台灣撞死一位台灣人,2012年逃回英國,台灣请求将他引渡回来,他却以台灣监狱状态太差等為由,哀求英方不要引渡,至今还在英國逍遥。台灣想必人人都感觉把可恶的林克颖引度過来是理所固然,為甚麼到了大陆身上,就有不少人認亲不認理了呢?

不懂法的人一时被蒙蔽也是无可非议,马英九和蔡英文都是法令专業身世,莫非连这点事理都不懂?绿营的人逢中必反也就而已,台政府行政體系除“法務部”力主大陆是依法行事,其别人居然都随着簇拥而上责怪大陆,阐明甚麼问题?

送回台灣放掉?

责怪大陆的人还找到了一个点,他们说,两岸已创建司法互助瓜葛,依照以往老例,都是“各自遣返己方职员”,為甚麼此次大陆不这麼干?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际法钻研所所长助理柳汉文指出,台灣方面并未對该案立案侦察,是以不存在大陆方面违背《海峡两岸配合冲击犯法及司法合作协定》的问题。

步伐问题已厘清,大陆没违约。

再回到常理。我辛辛劳苦办案侦察,刷卡換現金,你却视如不见,最後人抓到了,忽然插一脚说“不可,得把人送到我这儿来”,这算甚麼事?更首要的是,送到台灣不单无法审,并且就算供给证据审了,最後也是轻轻放過,嫌犯们没几天就活蹦乱跳继续出去為非作恶了。

这不是空口口语,有前例可循——5年前,14名台灣人涉嫌電信讹诈遭菲律宾遣送大陆,经两岸协商,以台方协办、回台审判的方法解决,成果怎麼呢?台灣法院對这些讹诈者予以轻判,反而激發岛内公众“不如留在大陆受审”的叫骂声;同年,另外一批台灣自印度尼西亚押返的167人的欺骗團體,半年後台中地院审结26人,仅一人判刑,其余皆轻判,准许易刑罚金或缓刑,连承办查察官都叹气:“台灣已沦為欺骗王國!”

台灣老苍生此次反弹这麼大,就是由于台灣的司法體系这些年彷佛落入了“人权”魔咒,拼了命去保障犯法人的“人权”,蓄意杀小孩、杀戮多人的最大恶极者,却不判极刑,另有一批“废死同盟”的人出来给他们请状师,像看待民族英雄同样地庇护。

電信讹诈早年在台灣為祸极烈,厥後台灣人吃够了亏不太被骗了,诈欺團體才转移到大陆,大陆冲击力度加大後,又转移到肯尼亚等國度。但只要他们被抓回台灣,最後总被轻轻放過,犯法收益极大,本钱却极低。这也是為甚麼此次这批罪嫌一据说要遣送大陆就團體暴乱,反锁牢門不肯被带走,冒死打德律風回台求救的缘由。

台灣司法的薄弱虚弱和伪善,已让很多台灣人满怀愤激。以是这次可以看到不少台灣網友如许留言:

“最佳枪毙掉”

“感激大陆,收容台灣人渣,请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另有不少渣,可以持久供给……”

“请朝野不要扭曲民意,咱们没有人训斥!咱们全民支撑中國大陆重惩诈欺犯!”

“咱们没有怒,咱们都说‘好’,由于本身判不了,只好送给他人管束”

“你们专門庇护‘天涯七亿’贪污犯的人权、掳童断头冷血杀手的人权、和一切违法乱纪人士的人权,这是物以类聚的集中表现麼?呵呵”……

政客的膝跳反响

话说回来,若是是台灣人在境外杀了美國人,被美國人抓了,台灣政府和政客们还會这麼议论鼓動感動吗?明显不會,他们定會摆究竟讲事理,奉告公众这是國际通行的老例,美國人已很给咱们體面,大师应當暗示感激。

实在都不消扯美國。这批嫌犯在肯尼亚都已被关了1年,台灣政府莫非不晓得?為甚麼以前一声不吭,不请求引渡回台,直到大陆脱手了才暴跳起来?莫非去了大陆就會没人权,呆在肯尼亚的牢狱就有人权?

為甚麼一扯到大陆,事變就變了质?台灣媒體形容,这是蓝绿两党的“膝跳反射”在捣蛋。民進党反中成習气,站在批评的态度绝不希奇;就连國民党政府,在大陆不竭开释善意的進程中,竟似也養成為了“你不让着我就是你不合错误”的心态,再加之對“倾中賣台”批判的惧怕,只要一牵涉两岸“對等庄严”的问题,就不禁自立、火烧眉毛地想要表达“我没有倾中,我是好样的”,有时辰反而走得比绿营还快还远。

國台办此次回应实时,点出——每一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電信欺骗犯法赃款上當子從大陆卷到台灣,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只有20万元人民币;这些欺骗举動造成很多家庭败尽家業,不少企業倒闭停業,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危险,有的乃至走上死路;很多台灣犯法嫌疑人刚被押解回台就被立即开释,有的過了不久,就再次在外洋开设欺骗犯法窝点,继续作案,这些环境使得以台灣犯法嫌疑报酬主干的電信欺骗犯法團伙屡禁不停。

这些惨重的究竟,定让曾深受诈欺之苦的台灣公众感同身受。岛内舆论的敏捷转向,跟台灣公众的同理心有关。

诚如國台办讲话人所说,但愿台灣方面在對待此事时,多從受害人角度想一想。只需有一颗同理心,平凡公众以可能其实不专業的目光動身,都能看出此事的长短是曲,那些明明精晓法令的官员和政客却為了几张选票、一点虚名,漠视大陆受害者的血泪,无理夺取罪嫌的“人权”,还将事變高度政治化,升格到两岸匹敌的高度,良心安在?相反,國台办在此次事務中的表示,遭到两岸公众的点赞,有岛内學者暗示,國台办这次充实展示了法治精力和人文关切,让人看到了大陆的底气与硬气。

这件事能敏捷回归原形,也跟事變自己就比力简略,究竟、法理、情理都很清晰,公众易于识破有关。试想,若是是一件相對于繁杂的事,经岛内政客、媒體如斯扭曲炒作,會發生甚麼结果?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已到了為奉迎民粹掉臂正义公理的境界,幸亏另有“法務部”如许的部分秉公直言据理力圖,不然真叫人猜疑选出这些官员和政客事实能對社會有何裨益?

台灣这8年,某些政客的大起大落早已阐明,曲意巴结、沿袭讨巧、抛却理念和掉臂长短,至多只能讨一时之好,时候久了总會被看穿四肢举動,最後本身也捞不到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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